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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泉华副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讲话

                  扎实推进城镇化,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欧阳泉华
                                 (2010年1月10日)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是新年伊始省政府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和“十一五”、部署2011年和“十二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省政府朱虹副省长在会前亲自审核会议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又亲自参加会议,等下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下面,我先讲二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实现“十一五”精彩收官
     (一)推进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形成了高位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态势。2010年1月,省委专门召开我省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现场会,此次会议成为我省新型城镇化历史进程的重要里程碑。2010年,苏书记和吴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政府以超常规的举措,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二是建立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机制。吴省长亲自担任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县均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省政府将推进城镇化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每年由分管副省长和我厅领导带队进行5次督查。三是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和地方法规。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印发现场督查和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系统全面的行动指南。四是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投入大、项目多、效果好、后劲足。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新(续)建项目1230个,总投资2568亿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各城市的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承载功能不断完善,质量品位大幅提升。各地普遍反映,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领导重视的程度、工作推进的力度、项目之多、变化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推进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省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制定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坚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实行每周报告、每月调度、每季督查、年终考评机制。二是政府支持力度和规模加大。全年中央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6亿元;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专项用地指标5847万亩,下达配套资金19.3亿元,各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达到423.6亿元。实施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政策,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住房公积金达到5.2亿元。三是提前超额完成国家部署的任务。截止去年12月15日,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率101%,完成投资占计划的86.47%;城市棚户区改造签约15.5万户,占目标的100.6%,完成投资占计划的79%;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签约,完成投资占计划的85%,春节前可以完成危改任务。
    (三)城乡规划规范化管理实现突破
一是规划管理法规建设进程加快。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省地方性城乡规划管理的最高法规——《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厅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规划条件管理、城乡规划备案审查等5个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城乡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已完成规划纲要方案,编制完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专项规划之九——《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省政府审议通过赣州等10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赣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全省市县新一轮总体规划基本修编完毕,设区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以上,县城覆盖率达60%以上;乡镇总体规划和行政村规划覆盖率100%,全省城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三是树立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威性。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全省共查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项目378个,共补收土地出让金24532万元,违规项目罚款1778万元。
   (四)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加大
一是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转发了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先后出台了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17条和10条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治理活动。省厅会同省监察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商品住房成本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注销8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在59个县(市)建立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会同新华社江西分社共同打造“江西省房地产信息网”。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月报制度。
    (五)建筑业实现快速发展
一是建筑业产值跃上新台阶。2010年全省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突破800亿元,占GDP的9%左右。全省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实现利税100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0%、10%以上。二是深入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部署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自查自纠、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专项检查、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大检查、外省进赣施工和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开展全系统市政、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建立施工许可监管信息系统。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六)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突出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省域范围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新余、赣州、宜春、景德镇等市和吉安县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了帮扶指导。开展城市绿化遥感测定工作,为准确掌握全省各地绿化指标情况奠定了基础。二是园林城市和绿化建设取得新成绩。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萍乡市、吉安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吉安县为“国家园林县城”;省政府命名抚州、鹰潭、德兴、丰城等4市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婺源、浮梁、吉水、莲花、泰和、安福、上饶、金溪、于都、上犹等10县为“江西省园林县城”。三是市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交通秩序和违章建筑,重点解决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制定《设区市中心城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分标准》,加大中心城区城管市容情况暗访监督力度,各级城市进一步加强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小街小巷环境治理。
    (七)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取得进展
一是建筑节能规划、规程初步构建。编制完成“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颁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地方标准。二是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试点推进。萍乡市、景德镇市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新干县列为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共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57亿元;我省5个项目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体化示范项目。成功举办“江西省(第三届)绿色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三是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全年污水管网建设投资24.4亿元,新增排水管网1350公里,全省城镇排水管网总长度达到12150公里。配合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99个。加强城镇污水处理有关指标调查监测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全面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督促30个县(市)污水处理厂整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
    (八)村镇建设和示范镇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示范镇、重点镇建设快速推进。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确定26个建制镇为省级示范镇。分别安排示范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800亩、资金2600万。制定了省示范镇规划编制与审批指导意见、示范镇环境保护工作指南和帮扶方案、2010年度考核方案。各地高度重视、制订规划、认真实施。二是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全面铺开。各设区市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一的集镇,试点展开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乡镇垃圾处理试点实施方案,编辑乡镇垃圾处理技术指导文件汇编,指导帮助各地因地制宜,以卫生填埋、村收集、乡镇运送、县市处理等方式开展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是村镇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地加强了村镇管理机构建设,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站)1268个。全省有6个村镇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6个村镇获得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14个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项目获得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
    (九)风景名胜区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龙虎山和龟峰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龙虎山和龟峰成功列为世界自然遗产。目前,全省共有世界遗产4处、国家遗产6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24处。二是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不断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全部完成报批。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景区内违法违规建设。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速。9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成游客中心,庐山、龙虎山等游客中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一批旅游接待酒店陆续建成。庐山西海、上饶至三清山高速公路、瑶里至婺源等一批旅游公路开工。明月山、三清山机场开展规划设计。四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省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全部完成。抚州市成立风景名胜管理局,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江市建设规划局成立风景名胜区管理科;萍乡杨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县级管理机构。
   (十)创先争优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气氛浓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普遍建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学习、考核评比、群众评议、领导联系点、督查通报等六项制度,以活动为平台和载体,积极在促进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促进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上下功夫、见成效,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全系统深化改革、跨越发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二是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今天下午的会议将全面总结全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工作,我在这里就不展开。三是“三民服务”成效显著。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开展了“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服务月活动、争创百名创业服务和文明服务标兵活动、创业服务成果展示暨现场咨询等活动。尤其是为期一个月的“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服务月”活动,全系统紧紧抓住当前全行业六个民生热点、难点解民忧,实行定期走访、民情日记、民情信箱等制度掌握民情,采取倒计时工作法、抓典型工作法、目标管理等工作法解民忧,完善落实诉求表达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长效机制保民安,逐步实现由集中开展活动向机制化预防、常态化推进转变,活动期间全系统排查矛盾、解决问题大小共11646件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政务环境优化和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省厅机关率先在省直单位实行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创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
     与此同时,还要特别提出的:一是在江西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小金县灾后重建工作中,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为主力军,援建资金100%到位,“交钥匙工程”100%竣工验收。6月2日,省委书记苏荣亲率我省党政代表团赴小金县视察,并出席援建项目整体移交仪式,标志我省提前四个月实现中央提出的“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工作进度和质量位居全国各援建省市前列。二是去年6月底,省市两级百余名建筑专家紧急驰援抚州唱凯决堤灾区,排查鉴定受灾农房3万余栋,提前完成省政府交办的抗洪救灾应急任务。
      同志们,刚刚过去的五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4.8%,年均提高1.54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5.9个百分点缩小至3个百分点以内。二是住房保障实现历史性突破。从2007年开始,四年全省累计解决64万余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惠及人口近200万。归集住房公积金303亿元、提取107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亿,均超过“十五”时期的3倍以上;28.8万余户职工家庭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支持。同时,全省房地产市场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三是城镇减排实现历史性跨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市、县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67.8%。四是城乡规划管理取得突破。基本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五是建筑业持续升级壮大。全省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528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倍;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呈平稳态势。六是勇挑重担,赢得崇高荣誉。在举世瞩目的“5.12”地震大援建中,由于我省援建四川彭州等重灾区过渡安置房和三年对口援建小金县成绩突出,我厅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我省援建过渡安置房现场指挥部获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旗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后有百余名干部职工荣获国家和省(部)级表彰和荣誉。
     回顾“十一五”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深切的体会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之所以能够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以对党、对事业、对人民的忠诚,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扎实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一是城镇化水平仍然低于全国及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二是省会和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仍处在集聚发展阶段,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三是小城镇发展相对滞后,对人口、产业的吸纳及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较弱。四是城乡生态、环保、功能型基础设施,既有总量不足问题,也有分布、配套等问题。五是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依然存在,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阶层住房困难问题压力加大。六是建筑企业基础较弱,体制机制跟不上形势,部分企业改制不彻底。
     上个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特别强调“十二五”我省要始终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不动摇,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重申了城镇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加快发展和延伸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住大力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以住房城乡建设的科学发展,促进全省城镇化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二、做好2011年工作,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我们党诞生90周年,做好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顺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建设为龙头,坚定不移地加快城镇化进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城乡科学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在实际工作,注意五个结合: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与严格实施规划有机结合;坚持扩大城镇规模与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品位有机结合;坚持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房地产业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抓好中心工作与推动行业协调发展有机结合;坚持深化改革与确保行业和谐、安全、稳定有机结合。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是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以上,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城区常住人口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4个,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15个。初步构建起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二是各城市和县城全面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及工业园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100%全覆盖。
      三是全省新增廉租住房5.9万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2.8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4288套、公共租赁住房2.4万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686万平方米、8.4万户,还有危房改造任务。这些待国家任务正式下达后,我们要坚决按照国家部署完成好各项任务。
      四是全省四分之三设区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50%以上市、县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全省设市城市绿化覆盖率44.6%,绿地率41.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6平方米。
      五是省示范镇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镇规划区人均道路面积达11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 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六是全省县(市)污水收集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6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以上,建成1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场,500个乡镇垃圾处理试点;成功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示范县各1个。
     七是培育产值超50亿元的建筑业龙头企业1家以上,产值超20亿元的骨干企业5家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保持平稳态势,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
     八是新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1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全部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近五年建设区域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分之二以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建成开放。全面启动井冈山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九是全省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总量首次突破100亿元,累计归集总量突破500亿元,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工作重点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一条主线,推进十大工程”。
      围绕一条主线:
      紧紧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这条主线,着力增强中心城市的产业集聚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快鄱阳湖城市群和沿沪昆线、京九线城市带建设,着力发展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功能较为完善的小城市和重点小城镇,进一步发挥城镇化对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双向带动作用。
推进十大工程:
      1、扎实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严实施工程。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修编和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和报批。以贯彻落实《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为抓手,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全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二是完善城乡规划相关制度。出台全省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规划督察员制度、城乡规划备案制度、城乡规划许可审批和批后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并遏制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程。一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地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强化调度督导,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理顺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量。继续大力规范和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及从业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及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房地产市场分析。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我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积极稳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建制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水平。
      3、扎实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农村地区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重大项目。指导、跟踪和监管我省相关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示范项目完成节点任务。二是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全面加快推进县(市)排水管网建设,建立责任、保障和督察机制;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示范,落实污泥处理技术政策。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全国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管理要求,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努力打造绿色建筑产业。推广节能环保建筑材料、装备和绿色建筑技术、施工方式,推广省级建设工法和新技术应用,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扩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积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定工作。四是完善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围绕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建筑物遮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能效测评等建筑节能重大技术课题,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完善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支撑体系。
      4、扎实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一是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要求,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着力提高城市绿化总量,大力增加老城区绿量,努力实现“城在绿中、路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二是继续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推进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全省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水平。建立江西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奖预备名单。启动江西人居环境奖复查工作。三是提高城镇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城镇供水、供气、桥梁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指导,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全面推进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城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应急体系和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贯彻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
      5、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人性化、数字化工程。一是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构架,实现管理重点下移,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完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把城市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着力打造“亲民城管”。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需求为根本取向,以群众满意为最高追求,创新为民服务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教育与惩罚并重,建立奖罚分明、公开公正、取信于民及高效率、低成本的执法管理体制。三是重点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打造功能齐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运行水平,全力构建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6、扎实推进以示范镇为重点的村镇建设工程。一是全面推进示范镇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示范镇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协调落实示范镇建设各项政策措施,从规划、建设、管理、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26个省级示范镇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村镇建设。二是精心指导农民科学建房。研究制订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村镇建房规划审批程序。组织专家组深入农村设计编印《江西省特色农房设计图集》,指导全省农民科学建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建房质量。三是推进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继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力求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有新的实质性进展。四是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积极做好中国特色景观名镇(村)申报工作,在保护中适度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7、扎实推进做大做强建筑业工程。一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建筑业产值超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产值超20亿元的骨干企业;加快扶持一批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施工企业。引导全省建筑业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发展活力。引导建筑业向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桥梁、机场、码头、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拓展空间,积极“走出去”开辟省外市场和国际市场。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加强省外进赣企业监管,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建筑市场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准入和清出机制,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记录平台和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加强施工许可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继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在识别登记、方案编制、认证审查、现场查验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抓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考核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工程档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建设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四是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完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审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审查、施工合同计价条款审查和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市场主体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8、扎实推进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程。一是加快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重点开展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提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覆盖率。争取出台《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规程》和《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二是推进景区旅游中心建设。重点抓好以游客中心为重点的旅游接待基地建设,加快庐山游客接待和换乘中心、三清山金沙和枫林,以及云居山-柘林湖巾口镇接待服务区和入口门户建设,加快风景名胜区内旅游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三是做好世界遗产申报和管理。切实做好庐山世界遗产定期报告工作,完成联合国世界遗产中心专家的实地考察。启动井冈山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争取井冈山风景名胜区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
     9、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程。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住房城乡建设的要求,研究解决事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规律性的问题,逐步补充和完善我省的地方法性和规章,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法规政策体系。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四是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探索适合各行业特点的执法责任模式和问责机制。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责任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各种形式的监督,加强层级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10、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发展提升年活动和廉政建设工程。一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完善全系统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中心工作中,使之成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加速器”和“新引擎”。继续深入开展“三民服务”活动,不断取得创先争优的新成效。二是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行业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三是全面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认真履行省政府赋予的“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牵头责任。以提升全系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为重点,加强执法、服务和行政审批中心建设,规范执法、服务和审批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发展的水平。坚持以创优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为总目标,大力推进政务和事务公开,完善网上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审批、网上投诉机制,保障服务对象、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和监督权。以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同志们,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实现崛起的重要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加快发展面临新的机遇。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奋勇争先,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