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监协[2016]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注册中心),有关行业协会(监理委员会、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规定和《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5]202号)要求,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停止受理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协会原发的有关继续教育收费等与住建部不一致的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在停止报名前已通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报名缴费学习的,可继续完成相关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按住建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个人会员业务学习网站已经开通,有意愿者可申请参加学习。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