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计划及通知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从业素质,规范监理市场,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于2015年期间拟将继续举办:第46期、47期、48期“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家住建部在江西省唯一指定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定点培训单位,且通过了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审批认证。办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对培训合格者办理颁发“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计划安排通知如下(南昌市内每期具体时间安排若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拟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自行掌握学习时间):
一、2015年度培训时间与计划安排(无特殊情况恕不另行通知):
班 级 |
报 到 时 间 |
培 训 时 间 |
人 数 |
收费标准 (人/元) |
培 训(上课)地 点 |
第46期 |
2015年3月16日 |
3月17日~4月9日 |
1 8 0人 |
1300.00 |
南 昌 市 |
第47期 |
2015年10月10日 |
10月11日~11月4日 |
1 8 0人 |
1300.00 |
南 昌 市 |
第48期 |
以面向赣州市、吉安市举办。届时将依据生源及实际需求情况而定。如满足开班条件则可于2015年12月在赣州市举办。具体届时详见通知。 |
200人 |
1300.00 |
赣 州 市 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l准备参加或已经在岗从事我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工作且未经过专业培训(未获取得结业证)的监理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员所学专业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具备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有技术职称。
l拟参加“2015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
l培训班学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发 “全国监理工师培训结业证书”。
l按照2015年考试大纲、新编监理规范、培训教材、的内容及要求讲课。
三、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 参加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并要求在报名时携带本人: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交2寸免冠近照2张。并且必须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见后页)由聘用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认其所填表格信息、并在表格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培训(报名)地点:
请各位参加培训学员按照培计划安排表的时间安排按时(46期:2015年3月10日;48期:2015年10月10日 )前往南昌大学(北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参加学习,报名仅限当天。(详细地址:南京东路235号,南京东路与上海北路交汇十字路口东北角)公交线路可乘:5路、10路、11路、13路、602路、旅游1线均可直达。外地学员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如遇临时增加班次可详见当地市建设监理协会通知)。
南昌市上课教室: 南昌大学老校区(北区)学术交流中心三楼多媒体教室。
五 、联系方式: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
联系电话:0791-83969655 18970863722 联 系 人: 刘 丹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
20150302193511_hlobcr.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