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城【2011】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桥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城市桥梁安全与养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桥梁安全与养护管理工作的认识。城市桥梁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的社会影响,近期多起桥梁垮塌事故再次敲响了城市桥梁安全工作的警钟。对此,全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政桥梁管理维护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桥梁安全与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确保城市桥梁安全。
二、切实加强城市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一是要明确责任,各地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18号令)的要求,落实辖区内各座桥梁的具体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座桥梁责任到位、养护到位、监管到位。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完善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制度,制订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三是要规范进行养护管理,严格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的规定要求,对城市桥梁进行日常巡查、检测、监控和维护。
三、全面开展城市桥梁安全普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近期,各地要对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城市桥梁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点要对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的桥梁(斜拉桥、悬索桥等)、城市快速路网和主干道上的桥梁进行安全检测,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结构隐患的城市桥梁要加大安全检测密度,并采取限制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制订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四、加快推进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设区市要以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快采集完善辖区内城市桥梁相关信息,建立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内城市桥梁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五、及时反馈、报告城市桥梁管理与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要对安全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认真填写《江西省城市桥梁调查情况表》(见附件),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送厅城建处。
城建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 凌
联系方式:0791-6253307,6239782(传)
电子邮箱:cj89649088@yahoo.com.cn
附件:江西省城市桥梁调查情况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