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质监办字[2011]7号
关于落实远程视频监控工作开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质量监督站,冶金、农垦质安站: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推行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的通知》(赣建办[2011]21号)精神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必须遵循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行业数据技术标准,并统一接入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平台《江西省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为了统一规划管理好全省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落实视频监控工作的开展,现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所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能符合“江西省建设视频监督系统”的要求,确保系统使用通畅,从系统稳定性、传输效率、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以中国电信江西公司的3G传输网络为系统平台视频信号的传输通道;由江西省泰豪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做好各地、市与中国电信网路接入的协调服务工作。另外,江西省泰豪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应依据《江西省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视频平台技术要求提供视频设备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产品技术参数见附件),积极配合、协助各地市选定视频设备产品,并从技术上保障各地、市安装的视频设备图像接入江西省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的组织安装、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可在江西省泰豪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技术指导下由各地、市负责。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质量安全 放心房 视频监控 通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1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产品技术参数